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正在进行中,为助力纳税人精准享受赡养老人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优惠政策,避免因理解偏差或操作失误导致涉税风险,北京朝阳税务特将一些高频误区进行了整理,一起来看看吧~
双胞胎、父母再婚家庭子女
自动认定为独生子女
正解:独生子女需为父母唯一法定赡养人。双胞胎需分摊扣除额度;父母离异再婚的,仅在新家庭无其他子女时方可按独生子女扣除。
展开剩余70%非独生子女可通过协议
让某一方全额扣除3000元
正解:非独生子女每人每月最高扣除1500元,书面分摊协议不得突破限额,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。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。
赡养岳父母、公婆或叔伯等亲属
可享受扣除
正解:仅限年满60岁的父母,或子女均已去世的60岁以上祖父母/外祖父母,其他亲属不纳入范围。
两位老人都满60岁可双倍扣除
正解:无论赡养1位或2位老人,扣除标准均为每月3000元(独生子女)或分摊总额3000元(非独生子女)。
兄弟姐妹当年全部去世仍需
按非独生子女申报
正解:其他兄弟姐妹在纳税年度内去世的,次年可按独生子女标准扣除,需及时修改申报信息。
赡养祖父母可直接适用独生子女扣除
正解:仅当祖父母所有子女去世,且无其他孙子女共同赡养时,方可按独生子女标准扣除。
留存书面凭证: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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